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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以前莫比乌斯

失乐园里有什么?I

作者 ONO
2026年10月23日 10:00

今天并不是在聊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失乐园这个词,可以更早追溯到1667年约翰·弥尔顿的无韵诗《Paradise Lost》。


我家楼下有个幼儿园,昨天我还在频道里聊其他事情:

过于直观的生育率:楼下幼儿园,一个班9个孩子。以前一个班至少20个。

早上在电梯里遇到一个小男孩,看他背的书包,读的就是这个幼儿园。他一脸难过,扯着妈妈的衣角,抱怨自己不想上幼儿园。他妈妈玩着手机,随口问了句:“为什么?”

小男孩:“我觉得不快乐。”

妈妈:“怎么不快乐呢?”

小男孩:“他们都不愿意和我玩游戏。”

妈妈:“那你就找老师玩。”


无独有偶,最近狗公园发生了些趣事,关于这些趣事的进展,我也是留在频道里聊的。总之,狗公园从一开始每天有个20、30只狗,现在锐减到不到10只。每次带家里两只狗去公园玩时,我们也愿意待在那里陪陪它们。

没有了那些高频的惊叫、逃出零食让所有狗围着自己、命令自己的狗要跟谁玩、不能靠近哪里、这不能闻、那不能吃的人,公园安静了很多,狗也快乐了不少。

期间也会发生各式各样的冲突,但人几乎不会去干涉狗之间的冲突,因为一个零食、一根刚叼来的小树枝,甚至谁可以争宠、谁叫得让别的狗嫌烦。狗和狗之间处理完冲突,很快又会玩在一起。

但人不一样,人与人的矛盾如果没有隔夜仇,大概率会被人认为没心没肺,甚至觉得让人多留一个心眼是居心叵测。更何况,隔夜仇还可以用来作为道德绑架的资本。就像一些狗主人在狗之间发生冲突之后,会用人的认知去理解这种冲突,从此之后看到这条狗都会绕道而行,甚至还要给自己的狗讲道理——“不要和它玩哦”。


我小时候也被干涉过“和谁玩”,被干涉的原因很妙——是我被对方欺负了,但我并没有意识到,而是我父母发现后,才告诉我事情的真相。一个比我年长的姐姐,总是给我取各种外号,直到被我父母听到,这件事才得以“解决”。

但这件事本身有好几个微妙的矢量。

  • 我不觉得自己被欺负;
  • 对方是不是在以此作为霸凌我的方法;
  • 我父母觉得我被欺负。

缺少了其中一个,这个关系都会继续维系下去。但人就是人,最大的问题不在于“人性本恶”,而在于每个人参与其中,都可以拥有与之对应的“正确”解读。

而狗群之间的冲突,就是单纯的力量压制。妄图骑跨其他狗的狗,被一通教训之后,就会长记性,从此之后也不会再试图做出越界行为。反而这个时候,如果有人为介入,比如安抚那个因为骑跨其他狗而被揍了一顿的狗,被安抚的狗反而会觉得自己“做对了”,下次就会更加变本加厉地通过骑跨的方式,索取主人的“表扬”。


回到《失乐园》。

撒旦化身为缠绕在智慧树上的蛇,诱骗亚当夏娃吃下禁果。上帝从一开始就知道人类终究会触犯这样的命运吗?在《失乐园》里,约翰·弥尔顿把这一切都归功于上帝的神威。他虽然给人类下达了禁令,但是也知道他们终究会违背禁令。而这一切,正是因为骄傲、不服从权力的撒旦背叛上帝后,留下了隐患。

骄傲导致反叛,反叛导致惩罚,惩罚即为堕落。

人们的理解是线性的,也可以通过故事进行自我拓展和衍生。就像两只狗发生了冲突,很多人会用人类的视角去理解冲突本身,以及用人类的行为干预狗与狗之间的重新社交。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干预他人的“上帝”:指导、禁令、预判、干预,只要他们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就可以将对方驱逐出原本的“伊甸园”,把对方拖入自我的地狱之中——即“他人即地狱”。

其实这个词在这个博客里已经存在很久,而且很多文章都会用到这个标签。接下来,这个系列会用另一个角度来解释这个词:

如果没有他人,我还需要乐园吗?

就像最开始的那个小男孩,如果幼儿园一个班里只有他一个人,他还愿意去上幼儿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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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螺丝

作者 ONO
2026年10月22日 10:07

安装猫架、拧螺丝的时候,想起了一个“常识”——不过我至今不觉得这是一个“常识”,可能只是一个在记忆里被保存然后被篡改的部分。小时候陪我爸安装家具,他会让我帮他拧螺丝,但会特别强调一句:“不要拧死,最后全部拼接好后再拧紧。”

问及原因,是担心在拼装的过程中,一个螺丝发生了偏差,可能会导致其他部分也跟着变形。不过随着工业化标准的发展,这种事情也越来越少见——但我也确实因为一口气把螺丝拧紧发生过错误,并不是变形,而是没有看清楚螺丝的尺寸,把一根更长的螺丝拧紧在了不匹配的洞里,导致螺丝穿过了板材。


前些日子,观察过一个在篮球场教自己儿子“如何给自行车上锁”的男性。他每天把心爱的摩托车锁在本不应该停车的篮球场边上,下雨天要遮雨、晴天要洗车。一连好几天,我都看到物业在他的车上贴了提醒此处禁止停车的通知单。直到最近,那辆车被强行拖进了车库,在里面甚至都落了灰。不知道那个每天把车视作珍爱的男人,在看到这一幕后,会作何感想。

这两件事本质上却有一样的韵味——拧螺丝之前先确定尺寸,避免一口气拧紧,也是为了最终确定尺寸是否合适;以及停车之前先搞清楚场域内的停车规则,避免自己的行为对他人造成困惑和影响。最开始确认的那件事,也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

不过,就算没有尊重“程序正义”,也可以把责任归咎给别人。

比如,昨天看到一个想从车库倒着车离开车库的人,车库抬杆并没有正常识别他的车牌,他便用手机拍摄前保险杠上的车牌,拿到识别器前面,想用这种方式从车库出口倒车出去。在一旁目睹抽象操作、已经彻底无语的管理员让他想办法掉头出来,那个开车的人倒是理直气壮地凶回去一句:“前后车牌数字都是一样的,凭什么不让我出去?”

这个灵魂拷问不禁让车库管理员失了语,我这个路过的路人都为之虎躯一震。

你别说,这个灵魂拷问还真不好回答。


当然,“程序正义”也有让人“犯蠢”的时候。

比如有一次,我跟老婆逛完山姆出来,在饮食区吃刚买来的熟食时,我打算去买点喝的。我买了两个“杯子”,去接饮了两杯可乐——直到我端回到桌上,才意识到自己有多“蠢”——两个人,我竟然花了两份饮料钱。按道理来说,会过日子的精明人,应该只买一个杯子,因为一家人喝一杯水也是喝,没必要再多掏一份钱。

我当下就在自嘲,这是我从小到大“脑子转不过弯”的表现:写着一人一杯,我就会一个人买一个杯子,想不到这个程序之外本身可能存在“游离空间”。不过这件事也要分两说,两个人买一个杯子这件事本身是不是“合法”的,或者说是否是“程序正义”的。有可能我这种严格遵守一人一杯的人,会被认为是蠢,远远不及那些还可以用一次性手套打包各种免费酱料的人……

这件事越说越觉得“吃亏”,就像是一口气把螺丝拧到底一样,一颗错位,导致后面的结构都跟着错位。

当然,这个“蠢”的评价是我从小就被别人贴上的。比如在香烟摊前面见到 100 块钱,我捡起来就给了烟摊老板,说他的钱掉了。这件事我从五岁被亲戚们嘲笑到了十几岁。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在山姆是按人头买饮料杯子……


今天的文章没有结论:似乎程序正义在避免人吃亏,但又在逼迫人们吃亏。

就跟那根螺丝一样,拧到底,或是故意不拧到底,它终有一天都会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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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7|代价论与选择的自由

作者 ONO
2026年10月18日 09:30

先回顾本周的莫比乌斯。

秀肌肉是最直观的对抗,但如果对方不接招,难免就会沦为秀肌肉的“泼妇”。有趣的不是谁输谁赢,而是在自己的规则里,小丑竟然是自己。

聊这个话题,并不是在“教写作”,而是在透过写作的手法,来试图搞清楚人性对于叙事结构的心理预期,它可以是写作、可以是短剧、也可以是操纵一个人的感受……

  • 《方块》

关于在Minecraft世界里孤独地活着……

一个由自己建立规则的世界,有权利迫使他人遵守其中的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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