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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 2026年7月28日莫比乌斯

博客一定要为读者负责吗?II

作者 ONO
2026年7月28日 09:00

接着昨天的话题。

在公共空间输出观点时,是否需要避免自我心理分析?

为了更好的背书,接下来要讨论的内容都有“书本知识”,会涉及到一些理论性的内容,但并不代表书本知识就是“正确”的。

在此,先讨论一下“自我心理分析”是什么,我理解的方向有几个:


01、规则-责任理论

哲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过名为“责任伦理”的理论,主张行动者需预见行为后果并承担责任,强调形式合理性与价值祛除特性。

哲学家尤尔·哈贝马斯提出过名为“公共领域”的理论,指政治权力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哈贝马斯强调,在这个空间内,公民间的交往是以阅读为中介、以交流为中心、以公共事务为话题的“公共交往”。

之所以我会特别强调不代表书本知识就是“正确”的,就比如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在现实中从未存在。原因在于:它曾经排除过穷人、女性、奴隶、移民、罪犯等弱势人群,在今天,它则拒斥动物的权利。

在公共传播领域,一些人认为,在面向公众表达时,应该考虑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


02、身份-职业操守

必须承认,有一些职业是要求个体在表达中“去人格化”。需要尽量做到客观、中立、追求事实真相。例如记者、科普、学术论文、法律文书等等。


03、标签-权威构建

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在拟剧理论中提出过名为“自我呈现”的理论,指个体在社交互动中通过控制他人看法来展示受赞赏自我形象的行为理论。

也就是说,人们通过公开表达来塑造某种身份,特别是权威身份,也确实是一种在公共空间表达时的“标准”,但这个标准到底是表达者本身所坚持的,还是读者所期待的?却是一个值得搞清楚的部分。


04、认知模型-认知闭合需求

心理学家阿里·克鲁格兰斯基,提出过名为“认知闭合需求”的理论,强调个体在面临模糊或不确定情境时,渴望迅速找到明确答案以结束混乱状态的心理倾向。

那么这类人面对公共空间的模糊或不确定情境时,自然也会渴望明确规则、确定性、并形成认知上的统一与稳定,甚至统一规范。但,这件事并不能进行反推,即要求公共空间明确规则的人,是为了满足认知闭合需求。


以上四种情形,是我目前从我已知的知识领域总结出的,有关于“公共空间需要避免自我心理分析”,甚至是“去人格化”,并且需要对读者负责的情况。

那么现在,出现了一个极其直观的问题:博客是否属于“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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