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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 2026年10月25日莫比乌斯

≡ 018|理性选择的幸福还幸福吗?

作者 ONO
2026年10月25日 10:59

先回顾一下这周的莫比乌斯。

之前在完成“创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天然矛盾之后,留下了一个有关“权力”的话题,即一个人无论如何是否向读者自证,其实都被裹挟进了权力的漩涡之中,这便是权力的三元悖论。

因为一则有关自己童年的留言,我打算用我的文字重新翻译这个故事。他在生活里,处决了一个故事里的自己;我在故事里,试着救赎一个生活里的他。

我虽然是一个很看重“程序正义”的人,但最近也越来越发现,程序正义似乎反而是导致人“吃亏”的根本——特别是当所有人都不尊重程序时,尊重程序的人反而成为牺牲利益者。

正式开始在博客里聊聊何为“他人即地狱”,这也是博客在第五年以来越来越偏向“人与人”,而非“自我思考”。

从一件被人造谣抹黑是 Gay 的趣事开始,来聊聊人身攻击在什么情况下才有效(并不是在教大家吵架啦)。


在冲动消费面前,理性到底有没有用?

收到朋友@LQQ 发来的私信,想和我讨论几个有关“幸福”与“理性消费”的话题。引发话题的是一段王俊凯粉丝宁愿花30块钱坐硬座,也要买一张超万元黄牛票看演唱会的 Vlog。

《11400块两张超远看台票!怪不得都说女人钱好挣 岂不是便宜了黄牛》

比起视频,有一个更有趣的事情——即人们是在那一刻分出了“立场”?特别是有关女性追星的相关话题,更容易分出立场。

就比如这条视频的播放与跳出率,更明显地能看出大家的“结论点”。

关于这条视频的个人看法,我肯定是认同并尊重的,因为个体的选择本身不存在“对与错”,只有将自己的标准用于审视别人时,才会有对错之分,甚至还可能通过证明他人之错,来确定自己是正确的。

如果这个人是我的女友、老婆呢?我还是会支持。前几年苏打绿还在全国开巡回演出时,我跟着我老婆跑了好几个城市,虽然不是场场都看,但既然她想看,我觉得是“应该的”。这个“应该”先按下不表。

在苏打绿的演唱会里,最有趣的一场,是香港首场。第一天的吴青峰,因为在现场看到私生粉,对某一侧的看台产生了强烈的生理性厌恶,以至于与这个看台的互动变少。在看完演唱会后,我老婆突然启动了“理性模式”,开始分析吴青峰作为一个歌手的行为,甚至觉得他不能因为个人好恶的问题,导致舞台演出的“违约”。

于是,她跟朋友去看了后两天的场次,我并没有再跟上。与第一天不同的是,看完二、三场的她俩,明显又“幸福”了不少,开始把第一天理性思考的部分都进行了覆盖,比如认为第一天状态不好是在恢复,是因为私生粉影响了表演等等。

有这个对标,我也突然开始思考“理性”是不是件好事?


这位同样写博客的朋友 @LQQ 还问了我三个很棒的问题:

  • 你觉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理性消费?
  • 你愿意为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付出多大的代价?
  • 一个人为了追求幸福而牺牲生活舒适度,到底是清醒还是偏执?

其实这三个问题,都有一个共同的“前置问题”,也就是我恰好在上周 Newsletter 里聊到的“代价论”。

先回顾一下所谓的代价论:人在做出某项选择时,也应该考虑其代价的承担情况,甚至提前预判可能的最坏代价,且不能将其代价转移至他人,或是归咎于他人。


什么才是真正的理性消费?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代价论”并不是一个标准,而是一个人在自己做出选择时可以引入的思考路径——特别是面对一些冲动选择时,理性地思考代价部分,可能有利于做出理性判断。

比如我最近在考虑是否在 17PM 年年焕新的区间内,换成 iPhone Duo。我会把这件事拆成好几个维度来思考:

  • iPhone Duo 是否满足某种实际刚需?
  • iPhone Duo 的客观数据。例如软件适配情况;
  • iPhone Duo 的主观数据。例如机构评测、来自信息茧房的用户体验,以及信息茧房以外的用户体验。

当理性介入后,我才会列出与之对应的代价:

  • iPhone Duo 作为苹果首款折叠屏旗舰机,可能会存在部分硬件问题 → 我是否可以承受这样的“代价”?
    • 历史里的客观数据:iPhone X 作为首款无按键屏的产品,也确实存在诸多硬件层面的问题。
    • 历史里的主观数据:当年我没有选择购买 X,而是选择了 iPhone 8 Plus → 历史上,我趋于保守选择;
  • 目前正在使用的 17PM 将会失去可以折抵6000元的年年焕新资格,在次年作为折抵机时可能只剩余4800元 → 我是否可以承担这个“沉没成本”?
  • 关于“身份标签”的丧失,虽然我不在乎这件事,但对于一些追求最新机型的消费者来说,会觉得没有 iPhone Duo 是一种落队,那这本身也是“代价”之一。

这也就是我自己坚持的“理性消费”——可以通过引入“代价论”,重新思考买与不买的损失分别是什么。当然,大脑会比我们更优先地欺骗身体。


你愿意为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付出多大的代价?

我目前已经放弃购买 iPhone Duo,但这个例子可以继续下去。比如我已经决定要购买,但市面上已经无货,且通过官方也要明年年初才能拿到。但同时,我也有黄牛渠道,可以在加价5000元后拿到现货,我是否选择?

那接下来讨论的就是“代价”里的一个特殊类别——溢价。

这里我先要解释一下我的价值观,我认为“黄牛”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职业。特别是一些限量版的物品、排长队的餐厅,或是需要花大量时间精力才能完成的事情。但也仅仅是这些事情我会选择黄牛,因为给出的溢价对我而言是购买了一个人的“时间”,是他替我守在网页前、排长队,或是挤破了头才能抢到一件商品。

也就是说,我会把一些二道贩子的溢价视为“时间的折算”。那如果我需要马上用到 iPhone Duo,希望成为最早一批让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果粉的人时,这5000元的溢价,我本身是认可的,也是我所能承受的代价。

但是到了这个层级,对于溢价的认定,就很难再完全由理性干预了。就像是 @LQQ 在这个问题里的补充说明:

假如你最喜欢的歌手一生只开最后一场演唱会,原价900元的票需要5700元才能买到,你会买吗?

我很难理性地说买或不买,因为此时此刻的溢价不再完全是对于稀缺资源的购买,也可能直接购买了“我不想后悔”的心理感受。就像我老婆想去看苏打绿的演唱会,我觉得是“应该的”——是因为我当年错过了 Linkin Park 的演唱会,两年后,主唱 Chaz 自杀了……


一个人为了追求幸福而牺牲生活舒适度,到底是清醒还是偏执?

关于“你愿意为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付出多大的代价?”这个问题。

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热爱本身是不是存在条件与门槛。例如,我热爱写作,哪怕此时此刻我电脑爆炸了,我仍然可以找出一张纸、一支笔出来写,而不是因为电脑损坏了,我的热爱也跟着消失了。同样,Linkin Park 的主唱自杀后,并不意味着他们的一切都消失了,我还是可以随时打开他们的专辑听歌。

把这个“我会后悔”的情绪暂时剥离之后,才能回到上一步的“理性思考”。

不过,很可惜,这种“我会后悔”的情绪就是大脑对身体的欺骗。就像跑步的前十分钟,大脑通过暗示身体出现各种反抗反应:腿快断了、心率飙升、呼吸急促、再跑下去就会死——但是身体扛过了最初由心理引起的生理反应之后,也就夺回了所谓的身体控制权。

所以这就引出了第三个问题的本质——一个人为了追求幸福而牺牲生活舒适度,到底是清醒还是偏执?

我以前问过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我因为犯罪被抓进了监狱,我会放弃写作吗?很显然不会,可能在那种环境里,我会写出更现实的、同时把想象力榨干的作品。当热爱本身不存在条件时,其实要思考的就不再是我会为它牺牲什么,而是我是否随时随地都可以追求这个热爱。

话题走到这里,难免会抽象起来,因为热爱、幸福是比起“花30元坐硬座看万元演唱会”更抽象、更没有个体标准的事情。

有人旅游可以住最便宜的旅馆,把钱都花在更“值得”的事情上;但我觉得出门在外最重要的是睡好,其次才是玩,所以我会把更多钱花在住上——这两个标准有对错吗?显然没有——一个男性花高价购置电竞设备,与一个女性为偶像花钱千里奔波,这两件事也没有对错。那这个问题就被绕回来了——到底是谁在定义这些?


理性选择的幸福还幸福吗?

就像是在这类追星视频下,总有人嘲笑追星族一样,这些追星族又在自己的世界里过得很开心。一旦彼此都需要向对方证明自己是“正确”时,才是矛盾的根源。

就像这个问题本身,清醒还是偏执的评价,也是来源于我们站在外部对一个人行为的评价;反过来,就算自己自认为清醒,也可能会被他人评价为偏执。如果抛开这些外部评价,决定本身是自己的,同样的“代价”也是自己一人承担。

图穷匕见,标题的那句“理性选择的幸福还幸福吗?”其实问题不是在于理性选择对不对,而是这个幸福和不幸福到底是谁定义的?

一个女孩花高价去看了一场自己喜欢的明星的演唱会,她在那一刻因为热爱感受到了开心,那就是她的幸福,再用理性去分析这件事本身已经没有意义;反过来,当我理性地分析我不需要更换 iPhone Duo 后,身边的朋友都换成了 iPhone Duo,也不能反过来证明我的决定是错误的。

当然,觉得追求热爱需要花高价,我会建议回到第一步,用理性暂时干预选择本身,把那些假设的部分都一一剔除,回归到一个最本质的问题:“我是不是真的需要它?”


番外话题

在引入代价论之前,其实还有一个“前置问题”——“视角问题”,即当事人是否后悔?比如一个人花了30块钱坐硬座去看了一场万元票价的演唱会,并因此获得了满足,相册里储存了足够他每天发一条朋友圈、发好几年的回忆。只要他觉得是值的,旁人很难干预他的认知。

但如果这个人在某一天“后悔”了呢?比如当他要开始偿还信用卡、要靠泡面过日子,才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冲动消费时,我认为这是“代价”的部分,并不能因为这个代价,就完全否定他当初在演唱会现场实际感受到的情绪。

还有一种隐形的,是“内伤”,即既想要证明自己当初没有冲动消费,但又因为现实情况开始产生自我怀疑。因为自我怀疑有可能会全盘否定他当初做出冲动消费的决定,甚至因此否定自己获得的真实体验。

这个之后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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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 2026年10月24日莫比乌斯

“你是Gay”这句话真的能骂到男性吗?

作者 ONO
2026年10月24日 10:04

虽然我并不是一个很喜欢聊对与错、高低级的人,但有些事情有明显的“层级”问题,比如认知、主体性,以及今天要聊的“羞辱”。

前段时间,我跟老婆帮着狗公园的老板娘处理她被造谣抹黑的事情ⓘ,也顺便知道了其实我们自己也在被造谣抹黑的对象里。

我们本身也会讨厌公园的一些狗主人,但原因都是因为我们发现了“程序不正义”的地方。比如,一个主人把一只狗长期寄养在公园,却口口声声说自己爱狗;或是自己的狗在家里被宠上天,以至于无法顺利社会化,导致狗很没有社交礼貌。我们也会通过狗的情绪稳定性去观察一个主人的情绪稳定性。所以我们会本能地远离那些情绪不稳定、声频尖锐、焦虑情绪严重的狗主人。

相对的,我们在其他狗主人眼里,也是“不好惹”的存在,也有一些人会对我们产生这种“厌恶”,特别是我们本身不合群,不会参与他们的抱团活动,甚至我们会在面对他们时露出漠视的表情——这种漠视,对于一个长期缺乏关注的人,是极其致命的,特别是那些努力想要维系“好人设”、通过被他人追捧获得存在感的人。

所以当我们在“讨厌”一个人时,多半那个人也在“讨厌”我们。


举个例子,我们很讨厌公园的一只肆无忌惮的小狗,它会通过叨其他小狗的屁股来博取关注,特别是有人因此将它与其他狗分开、抱在怀里时。而它的主人,几乎都是把小狗寄养在狗公园,偶尔会以“我好爱狗”的人设来公园与狗互动一下午。

所以对这个狗主人(且是股东),我们几乎没有好脸色。当她需要整个公园的狗和人都围绕着她时,我跟我老婆往往都坐在远处、完全没兴趣参与其中。以至于这个狗主人也向老板娘表达过她讨厌我们,以及追加了一个有关我们身份的评价:那个女的像个T,男的像个Gay。

这大概是她能想到最“狠”的羞辱了吧。


把这件事拆开,你会发现乐趣本身。

同样的问题,发生在这个股东煽动公园员工倒戈、背离公园,并在外造谣抹黑狗公园虐狗之后。她纠集了一群狗公园的客户,开始在微信群里各种杜撰有关老板娘的“黑历史”,羞辱的内容一般都是围绕着这几件事:

  • 虐狗;
  • 生活不检点;
  • 没人要。

如果把这些事情反过来作为魔法攻击,你会发现它们也能同样命中这些造谣者本身。例如,一个养狗爱狗的人,怎么可能接受别人质疑自己有虐狗行为;而一个女人被说生活不检点,几乎可以说是从人格上进行了毁灭;至于没人要,更像是这群抱团的人用来自嗨的筹码。当他们绑定得越紧,那个被孤立的人就越能说明群体的“正确性”。

而以上的攻击点,只要形成“自证陷阱”,几乎当事人在里面都无力招架,特别是当当事人必须为这些指控自证清白时,都会跌入前两天提到的那个三元悖论之中:

  • 你保持沉默,对方认为你默认了。
  • 你出面澄清,对方认为你急于辩解。
  • 你继续参与,对方认为自己成功地把你拖入自证陷阱。

当然,我们在厌恶这个狗主人时,也是在构建一个“自证陷阱”——即,你根本不是真的爱你的狗。但区别在于,我们攻击的是“行为”,而对方,包括这些造谣抹黑老板娘的人,是在试图通过攻击“人格”的方式来占领道德高地。

所以我刚才才总结到:这大概是她能想到最“狠”的羞辱。因为一旦上升到“人格”,几乎就不允许自证了。这也是这些人面对自己的恐惧时,能想到的最“狠”的攻击方式。换句话说,那些造谣他人生活不检点的人,其实最恐惧的也是自己的贞操被人质疑(即荡妇羞辱);或是造谣他人没人要,从而来证明自己的归属感,以及自己“有人要”。

要搞清楚这里面的逻辑,就得翻出这个博客的“老朋友”:

男性的原始动能是尊严,女性的原始动能是爱与归属。

这是生理结构所决定的,或者说是激素水平所影响的。也就是说,从这两个点去攻击男性或女性,更容易命中要害。

例如,你骂一个男人没人要,他不觉得有什么;而如果你骂一个男人丁克是不是因为生不出孩子,就直接质疑了他的性能力本身,而性能力对于很多男性而言,是与尊严直接挂钩的。同样的,你质疑一个女人不好看,对她的影响并不大;而如果质疑她就算化了妆,老公也不爱她时,就直接攻破了她的“归属感”。

所以刚才提到的那个股东,在对我跟我老婆进行人格攻击时,她用的是“女的是T、男的是Gay”。她在试图从根源上毁灭女性在“正常夫妻关系”里的归属感,但她又打不中我们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建立的归属感是对内的,而不是向外证明“我们彼此恩爱”。


我必须叠加说明一下,我并不是在教大家吵架,而是试图通过拆解这些吵架背后人们用怎样的方式攻击他人,或是搞清楚哪些点更容易攻击到自己。那些容易让自己动怒的羞辱,不如回到“男性—尊严;女性—爱与归属”的结构里,去理解自己生气的原因。就算要反击,也得搞清楚对方最弱的点是什么——一般来说,他们攻击的点,其实就是他们从自己身上能想到的、最害怕的东西。

再举个例子,我作为一个创作者,如果从我自身出发去攻击其他创作者,“你写的东西没人看”就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就算被攻击者午夜梦回,想起自己博客可怜的访问数据,会觉得丢脸,但这种情绪也很容易被其他事情覆盖过去,比如“我设计得比你好看”。

那真正要攻击的点,是创作者越是在作品中表达自己所厌恶的、并以此作为对比来证明自己正确的符号,这个符号往往也越是他们身上最隐蔽的部分。比如,有人厌恶他人爹味重,其实自己往往也会通过说教来说服别人,让别人跟自己同仇敌忾地对抗爹味。

但如果这个人主动承认自己就是有“爹味”呢?比如 @SEISAMUSE 就在博客里拆解了自己身上的“爹味”,那旁人再以爹味重去攻击他,几乎就无效了。

我把这种试图通过攻击他人能够轻松承认的事情,视为“最低层级的羞辱”。比如真到了当面对峙时,那个女的指着我们的鼻子骂:“你你你是T,你你你是Gay!”真正侮辱她的,是把她也拖入自证陷阱。

“对啊,我们就算是,也很相爱,也没见过你跟老公一起来狗公园陪狗啊。”


你别说,能跳脱自己的厌恶,去理解对方,并找到对方最害怕的点,这大概才是真正的“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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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以前莫比乌斯

失乐园里有什么?I

作者 ONO
2026年10月23日 10:00

今天并不是在聊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失乐园这个词,可以更早追溯到1667年约翰·弥尔顿的无韵诗《Paradise Lost》。


我家楼下有个幼儿园,昨天我还在频道里聊其他事情:

过于直观的生育率:楼下幼儿园,一个班9个孩子。以前一个班至少20个。

早上在电梯里遇到一个小男孩,看他背的书包,读的就是这个幼儿园。他一脸难过,扯着妈妈的衣角,抱怨自己不想上幼儿园。他妈妈玩着手机,随口问了句:“为什么?”

小男孩:“我觉得不快乐。”

妈妈:“怎么不快乐呢?”

小男孩:“他们都不愿意和我玩游戏。”

妈妈:“那你就找老师玩。”


无独有偶,最近狗公园发生了些趣事,关于这些趣事的进展,我也是留在频道里聊的。总之,狗公园从一开始每天有个20、30只狗,现在锐减到不到10只。每次带家里两只狗去公园玩时,我们也愿意待在那里陪陪它们。

没有了那些高频的惊叫、逃出零食让所有狗围着自己、命令自己的狗要跟谁玩、不能靠近哪里、这不能闻、那不能吃的人,公园安静了很多,狗也快乐了不少。

期间也会发生各式各样的冲突,但人几乎不会去干涉狗之间的冲突,因为一个零食、一根刚叼来的小树枝,甚至谁可以争宠、谁叫得让别的狗嫌烦。狗和狗之间处理完冲突,很快又会玩在一起。

但人不一样,人与人的矛盾如果没有隔夜仇,大概率会被人认为没心没肺,甚至觉得让人多留一个心眼是居心叵测。更何况,隔夜仇还可以用来作为道德绑架的资本。就像一些狗主人在狗之间发生冲突之后,会用人的认知去理解这种冲突,从此之后看到这条狗都会绕道而行,甚至还要给自己的狗讲道理——“不要和它玩哦”。


我小时候也被干涉过“和谁玩”,被干涉的原因很妙——是我被对方欺负了,但我并没有意识到,而是我父母发现后,才告诉我事情的真相。一个比我年长的姐姐,总是给我取各种外号,直到被我父母听到,这件事才得以“解决”。

但这件事本身有好几个微妙的矢量。

  • 我不觉得自己被欺负;
  • 对方是不是在以此作为霸凌我的方法;
  • 我父母觉得我被欺负。

缺少了其中一个,这个关系都会继续维系下去。但人就是人,最大的问题不在于“人性本恶”,而在于每个人参与其中,都可以拥有与之对应的“正确”解读。

而狗群之间的冲突,就是单纯的力量压制。妄图骑跨其他狗的狗,被一通教训之后,就会长记性,从此之后也不会再试图做出越界行为。反而这个时候,如果有人为介入,比如安抚那个因为骑跨其他狗而被揍了一顿的狗,被安抚的狗反而会觉得自己“做对了”,下次就会更加变本加厉地通过骑跨的方式,索取主人的“表扬”。


回到《失乐园》。

撒旦化身为缠绕在智慧树上的蛇,诱骗亚当夏娃吃下禁果。上帝从一开始就知道人类终究会触犯这样的命运吗?在《失乐园》里,约翰·弥尔顿把这一切都归功于上帝的神威。他虽然给人类下达了禁令,但是也知道他们终究会违背禁令。而这一切,正是因为骄傲、不服从权力的撒旦背叛上帝后,留下了隐患。

骄傲导致反叛,反叛导致惩罚,惩罚即为堕落。

人们的理解是线性的,也可以通过故事进行自我拓展和衍生。就像两只狗发生了冲突,很多人会用人类的视角去理解冲突本身,以及用人类的行为干预狗与狗之间的重新社交。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干预他人的“上帝”:指导、禁令、预判、干预,只要他们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就可以将对方驱逐出原本的“伊甸园”,把对方拖入自我的地狱之中——即“他人即地狱”。

其实这个词在这个博客里已经存在很久,而且很多文章都会用到这个标签。接下来,这个系列会用另一个角度来解释这个词:

如果没有他人,我还需要乐园吗?

就像最开始的那个小男孩,如果幼儿园一个班里只有他一个人,他还愿意去上幼儿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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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螺丝

作者 ONO
2026年10月22日 10:07

安装猫架、拧螺丝的时候,想起了一个“常识”——不过我至今不觉得这是一个“常识”,可能只是一个在记忆里被保存然后被篡改的部分。小时候陪我爸安装家具,他会让我帮他拧螺丝,但会特别强调一句:“不要拧死,最后全部拼接好后再拧紧。”

问及原因,是担心在拼装的过程中,一个螺丝发生了偏差,可能会导致其他部分也跟着变形。不过随着工业化标准的发展,这种事情也越来越少见——但我也确实因为一口气把螺丝拧紧发生过错误,并不是变形,而是没有看清楚螺丝的尺寸,把一根更长的螺丝拧紧在了不匹配的洞里,导致螺丝穿过了板材。


前些日子,观察过一个在篮球场教自己儿子“如何给自行车上锁”的男性。他每天把心爱的摩托车锁在本不应该停车的篮球场边上,下雨天要遮雨、晴天要洗车。一连好几天,我都看到物业在他的车上贴了提醒此处禁止停车的通知单。直到最近,那辆车被强行拖进了车库,在里面甚至都落了灰。不知道那个每天把车视作珍爱的男人,在看到这一幕后,会作何感想。

这两件事本质上却有一样的韵味——拧螺丝之前先确定尺寸,避免一口气拧紧,也是为了最终确定尺寸是否合适;以及停车之前先搞清楚场域内的停车规则,避免自己的行为对他人造成困惑和影响。最开始确认的那件事,也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

不过,就算没有尊重“程序正义”,也可以把责任归咎给别人。

比如,昨天看到一个想从车库倒着车离开车库的人,车库抬杆并没有正常识别他的车牌,他便用手机拍摄前保险杠上的车牌,拿到识别器前面,想用这种方式从车库出口倒车出去。在一旁目睹抽象操作、已经彻底无语的管理员让他想办法掉头出来,那个开车的人倒是理直气壮地凶回去一句:“前后车牌数字都是一样的,凭什么不让我出去?”

这个灵魂拷问不禁让车库管理员失了语,我这个路过的路人都为之虎躯一震。

你别说,这个灵魂拷问还真不好回答。


当然,“程序正义”也有让人“犯蠢”的时候。

比如有一次,我跟老婆逛完山姆出来,在饮食区吃刚买来的熟食时,我打算去买点喝的。我买了两个“杯子”,去接饮了两杯可乐——直到我端回到桌上,才意识到自己有多“蠢”——两个人,我竟然花了两份饮料钱。按道理来说,会过日子的精明人,应该只买一个杯子,因为一家人喝一杯水也是喝,没必要再多掏一份钱。

我当下就在自嘲,这是我从小到大“脑子转不过弯”的表现:写着一人一杯,我就会一个人买一个杯子,想不到这个程序之外本身可能存在“游离空间”。不过这件事也要分两说,两个人买一个杯子这件事本身是不是“合法”的,或者说是否是“程序正义”的。有可能我这种严格遵守一人一杯的人,会被认为是蠢,远远不及那些还可以用一次性手套打包各种免费酱料的人……

这件事越说越觉得“吃亏”,就像是一口气把螺丝拧到底一样,一颗错位,导致后面的结构都跟着错位。

当然,这个“蠢”的评价是我从小就被别人贴上的。比如在香烟摊前面见到 100 块钱,我捡起来就给了烟摊老板,说他的钱掉了。这件事我从五岁被亲戚们嘲笑到了十几岁。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在山姆是按人头买饮料杯子……


今天的文章没有结论:似乎程序正义在避免人吃亏,但又在逼迫人们吃亏。

就跟那根螺丝一样,拧到底,或是故意不拧到底,它终有一天都会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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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童年的自己 II

作者 ONO
2026年10月21日 09:46

这个系列并不是单纯回顾自己的童年,而是前几天一个朋友给我留言。

虽然他在留言里用了一句“这些故事告诉你,希望能作为你的灵感”,但能感觉出,他在说出自己的童年经历时,也算是一种自愈的过程。但要说如何解决,其实都只是书本知识上的那些所谓的“道理”。


我用我的语言,简单复述一下他提到的故事:

他小时候在经历父母离异后,被安排给了爸爸。那个时候他已经上小学,已经能够理解何为离婚。他第一次求妈妈,是在他们决定离婚之后,希望能跟着妈妈,但他妈妈只是看着他,说了一句“你越来越像你那个爸了,我不想看到你”。

初中时,他辍学了,原因是他爸把家里的钱都赌光,还欠了一屁股债,他每天都躲在惊恐中活着。那一年他又找过妈妈一次,但那一次他妈并没有出面,而是一个陌生男人把他揍了一顿。两个人在派出所做笔录时,他一个劲儿地解释希望有人认可他这是家庭纠纷,但那个男人并不认可这个法律上的“继子”。最后他妈迫于压力,还是前来派出所作证,只是说了句:“他不是这个家的人。”最后派出所以民事纠纷处理了这件事。虽然他拿到了一笔因为被揍而获得的赔偿款,但也彻底买断了他跟他妈的关系。

再后来,他爸因债出逃,再也找不到人。他代替了父亲的职责,开始照顾他的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去世时,他一直觉得爸爸会回来分遗产,但他再也没出现。他拿到为数不多的遗产后,彻底决定自己孑然一身活下去。

最近,他妈被查出癌症,突然联系上他,希望他能帮自己养老。他拉黑了所有亲戚的联系方式,对自己自我攻击了好长时间。前段时间看到我在博客聊关于“内耗”的话题,他释怀了不少,觉得自己把自己困在了一个“内疚”的情感里。


说实话,这个故事看完,我其实并没有多少作为一个读者应该有的“触动”,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会这样选。我甚至会更狠地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让她被生命仪器延续着物理生命,耗尽她最后的积蓄,任凭她祈求着我给她一个痛快,而我就在这种“尽孝”的表演之中,实施她曾经抛弃我的制裁。

我一开始手头在忙,先是简单地回了他一句“你做得没错”。

对与错虽然没有意义,但在这件事上,决定就像是日本执行死刑的按钮一样——安排三个人,三个人之中只有一个按钮是真正的启动键,没人知道,没人在意,而执行死刑时产生的负罪感又因为未知,被三个人自我消化。所有人都觉得“他”的死与己无关——就算没人启动,还有一个应急开关,也会被隐藏在背后的狱警按下。

如果当这场制裁只剩下一个人、一个按钮,且那个按钮一定是启动键时,谁又敢真的按下去?下不了手,并不意味着这个决定就是错的。即使他已经有足够的理由做出选择,真正按下按钮时,仍然必须独自面对那个决定所带来的代价。


当一个人真的经历故事时,生活会像飞沙走石一般,席卷、磨碎所有关于故事和角色的部分,使其成为露骨的体验。

我后来称他这样的“决定”为“处决童年的自己”:把一个原本应该理解并尊重父母养育之恩、血浓于水之情的自己,在某一个时刻连同他的经历一同处决,与过去的自己划清界限——而这种内疚,就像是确定自己按下的按钮是真正执行死刑的心理压力一样。没人支持、没人在乎,甚至那些道貌岸然的道德标高,会站在道德高墙的顶端,说出一句毫无意义的“其实你有更好的选择”。

他失去了向人解释的权力,因为他也失去了“讲故事”的权力——这是他血淋淋的生活,他在生活里不再觉得它是故事,也看不到人们在看故事时期待的剧情与解决方案。大多数人不再在意他经历了什么,而是他在最后做出了一个违背他们对于故事理解的决定罢了——“你怎么能不管你妈妈呢,她毕竟也是生你养你的人啊。”


于是,我接过他的故事,没有直接截图我与他的聊天内容,而是特地用我的文字,将他的独白转译成了“故事”。

他在生活里,处决了一个故事里的自己;我在故事里,试着救赎一个生活里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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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童年的自己 I

作者 ONO
2026年10月20日 09:30

周末的咖啡厅,带孩子出来玩的人变得多起来。比如此时此刻,在我的视野里,就有两个推着婴儿车来咖啡厅休息的家庭,他们的构造都是一样的:一对父母、一个老太太,和一个被推在车里的婴儿,而唯一的区别是,两个孩子的性别不同。

抱歉,这样的场景,我难免会先入为主地设定一些“故事性”的部分,然后再开始观察,以便“验证”这个故事的部分——比如,两个家庭会在得知彼此孩子的性别后,形成暗自比较的短暂社会关系。

也不出我所料,那个推着孙子的老太太,一个劲儿地在婴儿车前面逗自己的孙子,一会儿抱起来展示开裆的部分,一会儿“孙子乖”“孙子可爱”地夸。(我今天特地选择了一个人比较杂、比较吵的咖啡厅。)而那个推着女孩的老太太,满脸嫌弃地看着那个不肯坐着、一个劲儿在逗孙子的老太太。

不过,他们之间真的有所谓的“比较”吗?不好说,不过如果它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故事”。


人们似乎总是有这样的习惯:当一件事情还不足以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时,就会主动为它补充一些原因、动机,以及尚未发生的后续。只要故事足够完整,我们就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已经理解了这件事。

昨天在小红书上,看到一个让人有些毛骨悚然的帖子:

小时候做错事,母亲总是假装和第三人讲话的方式评论我,于是我哭着对她说:“你再对谁讲话,屋子里除了我还有其他人吗?”她自然不会有任何回应,只是讥讽地向旁边的空气吐槽,诸如“她这种就是不知道感恩”。

她发帖询问,想知道这是什么心理现象?

要解释这种现象并不难,但理论的部分并不能消弭“恐怖”的部分。就比如,引起这种心理现象的,有几种路径:

  • 第一种路径,是这个母亲缺少被关注,所以制造了一个“第三人”来见证自己;
  • 第二种路径,是这个母亲故意把女儿当做“第三人”,以切断联系和拉开关系距离的方式,进行一种疏离型的情绪惩罚。

如果这是一个“故事”,为了让这种“毛骨悚然”可以被加剧,就必须要延展“原因”的部分,即这个母亲是如何成为现在这个样子的。继续深入:

  • 这个母亲在家里长期被丈夫、孩子无视,渐渐分裂出一个“第三人”来见证和关注自己;
  • 这个母亲从小在兄弟姐妹中,就是长期被忽视的那一个。她的母亲每次在试图通过情感绑架和惩罚时,也会将她作为一个“第三人”进行疏离型剥离,以软性的威胁方式逼迫她听从父母的指令,否则她将会遭受“抛弃”。

就像之前我在《别看了,不过就是拉了坨大的》里提到的:

所谓专家,可以写一百种对男孩进行勇敢训练的方法,也会有一百种父亲不应该打压儿子尊严的警告。就像一篇全是高深理论的理性分析,用尽专业姿态展示了一番自己的独到眼光,傲视群雄,只有自己最能客观理性地看待世界,到最后也不及这个父亲的这一句话。

拉再大的一坨,也得被马桶冲走,摁下冲水键的恰恰就是在理论里被分析得体无完肤的“样本”。

“故事”和现实最大的鸿沟,不在于它是否完整地复原了现实存在的依据,而是在于,故事本身可以有解法,而现实本身并没有基于当事人的任何解法。

我想起这件事,倒不是因为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恰恰相反,我想起的是另一种情况:有些事情,我们其实很早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也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此耿耿于怀,但这些理解并不能让事情获得一个新的结局。它们只是让我们能够把事情讲清楚,至于讲清楚之后还能做什么,却是另一回事。


我小学时被嘲笑过一段时间,是去参加课外的英语班。来自各个小学的孩子,特别是那些从小就被培养得很出色的孩子,当我们在一个班级时,总得有一个“全班的屁都是他放的人”来成为靶子,我就成了那个“靶子”。

其实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记得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在上课之前,老师就让全班同学站起来用英语说一个动物。到我时,我能力所能及说出的动物早就被前面的同学说完,我只能勉为其难地想起一个动物单词——kangaroo。但是我用的却是日语罗马音的方式在读,读成了 kan·ga·roo。老师先是表扬我说出了一个全班还没有重复过的单词,但同时也纠正了我的读音,还让全班跟着她读了几遍。

而教室里有几个已经成为朋友的同学(年纪比我大 2 岁),便以此在课间嘲笑我。先是嘲笑我在课堂上想要装逼,说一个大家都没说过的单词,结果发音还错了;然后开始用“康噶如”的名字称呼我……不过大部分时间我都没有回应他们。见孤立我没起作用,他们后来就换了一个人继续霸凌,当然我也因此彻底在这个暑假英语班没了“朋友”。

后来我跟一个心理医生聊过这件事,这件事对我来说本身充满了羞耻,但这件事本身并没有解法——比如,心理医生会开始一个场景模拟:这几个人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会说什么?

我如实回答:“我会逼着他们在半小时内杀掉彼此,最后我会让一个人活下来。”

心理医生一脸惊恐地看着我,倒是我安慰她——“我是在说写故事啦。”


恨意成为故事,确实是一个出路,就像有些人会为一个陌生的故事感动、会因为一篇爽文到最后主角报复了所有人而觉得酣畅淋漓——但这些解法是属于故事本身的。

不过后来我倒是想到了一个解法,我就将错就错,就把故意把 kangaroo 读作カンガルー,然后笑着说:“后来成年后我学了日语,把单词都学串啦。”

这个解法,不是在解决事情本身,更像是在处决那个被逼在墙角羞辱的自己。

明天继续聊聊何为“处决童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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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假

作者 ONO
2026年10月19日 09:30

以前听过一个有些悲伤的笑话——甚至有点过时。

一个专栏作家突然想休息,就在自己每周固定栏目的内容里,写了一篇“告假”的文章。很快,杂志社收到了投诉信,投诉的倒不是这个专栏作家暂停更新专栏,而是有读者认为,这个作者停刊,是否意味着杂志也被缩减了页数,特别是每次印刷在这个专栏作家书页背后的“笑话集锦”。杂志社出面解释,直到把以前那个专栏作家的版面都暂时替换成了笑话集锦,才平息风波。

这个故事还有第二集,不过你大概也猜到了会如何——专栏作家休假结束,复出后杂志社又被投诉了——“把笑话集锦还给读者!”


之所以说这是一个有些“悲伤”的笑话,是因为无论怎么解读,最终结果都可能是那个“专栏作家”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以至于他就算没有告假,就这样销声匿迹在杂志里,可能都没有人发现。但这件事本身很难以偏概全,保不齐也有喜欢他的读者,为了这些读者写一个所谓的“告假文”,又显得克制而礼貌。

我小时候,家里还订阅过“节目预告”的报纸。我已经忘记那份报纸的名字,只记得爷爷会在收到这份报纸的时候,戴着老花镜,用带着酒精味的红色记号笔,在上面认真圈画着不同频道、不同时段的节目。勾选的是他特别想看的,而一些固定的节目,他都可以熟稔于心,在节目开始前准时观看。

他有时候会抱怨,有些节目就突然结束了,是因为看到报纸的节目预告,才知道自己喜欢看的节目莫名其妙地被替换掉。

但是没有这份报纸,他很有可能也会意识不到一些节目的来去。很快,他就会找到新的、喜欢看的节目。至于那个节目要不要复播,对他而言已经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在拿到报纸时,又可以预测下一周的节目。


前几天,跟一个拖延症非常严重的朋友闲聊,她说自己每天都在找各种理由拖延做事,最近甚至已经学会了给自己非常正式地写“告假书”。具体是指,她会在朋友圈感慨自己深陷困顿,感悟一番人需要坚持的真谛。但事实上,写完这些东西,看上去她马上就要做事了,但发完朋友圈本身,就已经让她觉得自己已经“不拖延”了,然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拖延。

久而久之,“告假书”本身已经不能再满足她,于是开始了更隆重的“仪式感”,比如在自己的专栏上写“自己需要假期”的原因——对,她是个专栏作家。且在听完我给她讲完这个笑话之后,把我狠狠骂了一顿,说我在把她拖到阳光下暴晒。

她甚至已经准备好要在专栏上写一篇所谓的“告假书”,谈谈她对于“给自己放假”的态度。我倒是无情,问了一句:“有人在乎吗?”

不过,她很快发现了这件事的死结在哪里——这个所谓的告假书,是为了说服别人允许自己偷懒?还是说服自己应该停下来休息休息?既然是说服自己,那又为什么一定需要发出来呢?

于是,这个问题被加入了一个第三视角——自我说服的过程是否需要被见证?


如果没有那份报纸,我爷爷大概率是发现不了一些节目被电视台无情砍掉,因为总有节目会补位这些空缺时段,更别说离开了这些节目他就没得看了。

如果在杂志上发布一篇“告假书”,结果根本没人在乎,原本用来自我说服的戏码,就变成了无人见证的独角戏。如果非要引入这个第三方视角,就必然会陷入奇怪的对内死循环。不过这里得分开说:

  • 第三方视角是被自己操控的,与自己有同样的价值观。
    • 这件事朝着极端发展,就是弄臣与独裁者;即权力的周围是对权力的附庸,而非真实的信息。
  • 第三方视角不透明,仅起到见证作用。
    • 这件事朝着极端发展,就是皇帝的新衣;为了维系权力的存在,只能自我欺骗,或是利用权威迫使他人认同。
  • 第三方视角不被自己控制,可能完全曲解自己的价值观。
    • 这件事朝着极端发展,就是囚徒困境;为了澄清自己,就必须被拖入对方的自证陷阱之中,即:
      • 你保持沉默,对方认为你默认了。
      • 你出面澄清,对方认为你急于辩解。
      • 你彻底离开,对方认为自己赢了。
      • 你继续参与,对方认为自己成功地把你拖入自证陷阱。

或许,问题并不在于一个人是否需要被见证,而在于,当他需要第三方来确认自己的行为是否合理时,就已经将一部分判断权交了出去。

原本只是自己决定要不要休息,现在却需要考虑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的休息;原本只是想结束一段争论,现在却必须面对别人如何解释自己的沉默。甚至,即使没有任何人真正表达意见,只要我们开始预判他人的反应,这种外部评价就已经进入了自己的决策过程。

人们以为自己是在解释行为,实际上却可能逐渐开始为他人的理解负责。而当一个人试图控制这种解释,或者试图摆脱这种控制时,问题就超出了自我说服的范畴。

它便开始涉及权力。

好了,图穷匕见,今天要聊的内容不是在为自己请假,而是扯出了一个更大的话题——权力的三元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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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异托邦 II

作者 ONO
2026年10月16日 09:30

接着昨天的话题,“异托邦”是现实存在的“世界”,然而这些世界因为存在某种规则,区隔了现实的部分。例如监狱、学校、精神病院、酒吧、游乐场、图书馆、博物馆等。

支持“异托邦”观点的人则认为,这个“空间”区别于建立在想象之上的乌托邦,异托邦是现实存在的,可以摸索其中的特定规则,以明确它与现实之间的具体差别。另外,异托邦与时间也有明确的关联性,福柯在异托邦理念的研究中表明,在研究空间隔离的同时,也会发现时间隔离的现象。简单来说,就是同一时间下,可能会存在完全不同的规则,当人们发现自己处在与传统的时间观念彻底决裂的状态时,“异托邦”就开始发挥作用。

举个比较极端的例子——《鱿鱼游戏》里,当参赛者被集中在同一个暗无天日的空间里时,这里的时间概念完全与外界切断,他们的游戏规则是“活下去”,比赛随时可能淘汰对手,而在他们“休息”的时候也可能会遭遇其他人的袭击。于是,人们不再遵循“晚上睡觉的时候自动休战”的规则,而是随时随地都需要参与到彼此淘汰的比赛之中,否则自己不仅会被淘汰出局,还会失去生命。

如果从这两个构成要件出发,即:

  • 空间:把现实中的某个地方变成另一个世界;
  • 时间:一个人是否可以拥有自己的时间秩序。

那么一个人是否也能建立“异托邦”?


这两天看到一个趣事,一个家长在家长群里公开讨伐班主任,认为班主任整天在群里公布哪些同学的作业优秀,是一种歧视行为。这位家长特别强调:成绩差不代表人品差,成绩好也不代表人品好。老师要求这位家长添加自己的微信好友,避免在群内发生冲突,但同时其他家长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任何一方说一句话。

评论区有一条高赞评论:她的孩子成绩差,破防了吧。

很显然,这是一个由社群形成的异托邦,并且这套规则适用于群内的所有人,除了这个因为自己孩子没有被表扬到的家长。那她的反抗是对的吗?很显然,这是我故意设计的陷阱题——因为这件事本来就没有对与错之分。

但有趣的是,外界,即异托邦世界以外的人,则将这位家长的行为理解为“破防”。那这个理解的标准来自于什么?是这个异托邦本身的规则、作为家长的理解,还是现实世界的理解?同理,也有人不理解为什么其他家长不站出来帮老师说话。而具体在这个群里,大家形成了怎样的默认规则,其实在外部世界并不得而知,所以当人们用外部规则去理解这个异托邦时,必然就会产生不同的理解,甚至是有关对与错的理解。

那如果这个异托邦的世界无限缩小呢?

比如网红在书店搔首弄姿地拍照,完全无视这里的消费者与书店原本的功能性,那能因为他们违背了图书馆这个异托邦的世界规则,而判定他们是错误的吗?更甚,如果几乎所有来图书馆的人都是拍照的网红,而真正来买书的人,倒成了那个挡住了人家最佳拍照位的人呢?


同样的,前两天看到一个台湾美食网红被“炎上”的新闻。一个自称美食网红的女性,在直播介绍美食时,一个路人路过入镜,这个女网红立刻改变嘴脸,嫌弃路人没有看到她正在直播。而直播内容被网友截图公开后,该名女网红遭到“炎上”,网友认为她才是那个有问题的人,是她自己把公共场合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域。

很显然,当她在进行直播时,她默认其他人应该遵守她有关直播的规则,而这个个体规则,甚至在这一刻可以对抗已经存在的公共空间规则本身。就像是那些拍照的网红,他们无视书店的规则,或者说,商业书店的规则早已经不复存在,所以规则就变成了这些网红进行拍照时的规则——某个出片机位的排队、不挡其他网红拍照时的灯光,以免自己拍照时被他人恶意挡光,等等。

随着个体能够发出更大声量,例如网红、意见领袖、罗永浩之流,个体所建立的规则就开始迫使更多人被迫遵守。但其实这个事情并没有任何人参与其中,而他却认为这套规则是应该由所有人理解和遵守的。

更甚,无法发出声量的人,则利用对他人规则的讨伐,来证明自我规则的正确性,以形成个体声量。比如为了反对而反对,以完成异托邦对于全体人的思维约束。


未来,这类事情会越来越严重,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原子化”,即人们像一个个原子一样,四处飘落,联系少、关系疏离的社会状态。随之一起分散的,还有个体所理解的规则。规则就算不通过抱团,也可以形成个体的异托邦,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办公位,也可以形成“你要找我聊工作,先遵守我这个工位的规则”之类的规则。

另一方面,互联网省去了原本需要在现实世界进行空间构建的过程,在网络上可以随时随地形成大小不同的异托邦。哪怕是在一则新闻下面,集体偏向的某个立场,都可以形成“只要你不支持我,就是在反对我”的异托邦规则。

当然,我不认为个体的异托邦就全是“错误”。

  • 一个人的异托邦,可以使个体重新获得定义自身的权利。特别是在面对不同异托邦对个体的规训时,可以更有效地保持主体性。
  • 但同时,一个人的异托邦也存在风险。如果一个人不断强化自己的空间边界,拒绝任何外部信息,那么这个空间可能逐渐失去反思现实的能力,从而形成封闭的认知系统。

迫使他人遵循自我规则不是不行,而是这套规则在形成世界之后,倾覆的瞬间,也会把建立规则的人一同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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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异托邦 I

作者 ONO
2026年10月15日 09:58

“异托邦”,原意指“异质空间”,是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提出的概念。简单来说,异托邦是现实存在的“世界”,然而这些世界因为存在某种规则,区隔了现实的部分。例如监狱、学校、精神病院、酒吧、游乐场。当然,因为存在主观喜恶的判断,异托邦本身是一个中性存在,只是因为人们对学校和游乐园的态度不同,会认为异托邦应该指向那些更美好的部分。

前几年去大阪环球影城参加过一次跨年,因为我会时刻注意自身身上的“不同”,所以总觉得自己很难融入游乐园的氛围之中。随着去大阪环球影城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也渐渐意识到自己好像更容易参与到与热情工作人员的互动之中,特别是在面对他们与路人服饰的互动时,从一开始觉得他们只是在“表演”,到后来觉得他们或许是“真的热爱这份工作,所以才能由衷地与游客互动”。

而这个变化的根本,在于我逐渐接受了这个“异托邦世界”的规则,不再会为自己在这个世界里做出与现实世界有区别的行为而感到尴尬。特别是万圣节所有人都在奇装异服地装扮自己时,就连50、60岁来游园的游客,至少都会在自己脸上贴上一个刀疤的纹身贴,来加入这个“异托邦世界”。

同样,之前去过一次上海迪士尼,却有完全不同的感官。简体中文与中文语境下所制造的异托邦,又包含了诸多主观偏见,例如“无服务意识”“态度冷漠”等等。而在实际体验中,也确实没有感觉到工作人员有多少热情,他们的脸上都写着被游客欠了50万的傲慢,以至于整个迪士尼里都充满了一种“拘束”的感觉。当大部分人都在维系着现实世界的“规则”时,那些装扮成公主的、打扮精致的游客,反而会被当作异类。


异托邦基于规则,形成一个区隔现实的“异世界”。但如果大多数人重新构建默认规则呢?

就拿之前我在咖啡厅没有及时“关门”的例子来说,因为一个人进入咖啡厅后没有关好门缝,导致整个咖啡厅被灌进热浪,但并没有任何一个人站起来去关上门缝,都认为这是别人的责任。而当那个最初没有主动关好门的人,对他们嫌恶的眼神毫不在意时,他们进而把这个关门的责任强加在了我这个距离门缝最近的“替罪羊”身上。

在这个短暂的时间里,我从跟他们同样的“受害者”身份,变成了“瑕疵受害者”、甚至是“加害者”身份。但这个世界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而仅仅是这群人的默认规则在短时间内做出了调整与统一。

当然,我并没有被规则规训,所以门就一直这样留了个门缝,且没有一个人主动站起来去关上它。这个时候有人会说了:“这就是一个顺手的事,有必要让整个咖啡厅的人都遭罪吗?”那么问题来了,这条规则是基于这个人自己、这个世界的规则,还是此时此刻在这个异托邦里大家构建起来的新规则?

很显然,我不被规训,也当然不属于这个异托邦的成员,甚至还可能遭到异托邦的排挤。


不过,规训有时候比人们想象的还要残忍。

当一个正常人被确诊“精神病”后,强制关进精神病院,在这个异托邦的世界里,几乎可以说没有规则,每个人都有一套自己理解的世界规则,而现实的规则是按时吃药、听从医嘱,违抗意味着犯病,而规训意味着治疗得当。在这样的规则之下,他的一切行为都与“精神病”直接挂钩,而在这套规则里,继续保持主体性,特别是努力证明自己没疯的主体性,会被强制削弱,直到这个正常人也开始有了“精神病的表象”,即“我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规则之中活下去”。

也就是说,那些被强制“精神病”的正常人,最终在行为上都会或多或少出现“疯癫”的情况,就像是一个人被放进了全是镜子的房间,他以为镜子里投射的都是自己,但实际上,这是异托邦规则之下要在这里活下去的“正常方式”。

比如这段时间频繁逛宝可梦道馆,一开始还会对工作人员称呼顾客为“训练家”觉得有些尴尬,但听多之后,特别是意识到来逛店的游客,无论国籍、年龄,大家都能在这里因为找到自己喜欢的宝可梦而露出开心的笑容时,我在这个异托邦里,也放弃了这些原本属于现实世界规则的部分。

而这类规训行为,在更小的单元里,就是所谓的“煤气灯效应”“PUA”: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长期建立某种异托邦规则,迫使对方开始怀疑自己,放弃主体性,并接受这套规则本身的规训。


虽然福柯严格定义,异托邦首先是“空间概念”,并非个人的“心理概念”,也就是说,它是一个现实中明确存在的空间,并遵循某种明确或共同默认的规则。除了前面提到的场所,还有图书馆、博物馆等等。

那一个人是否也能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且存在于现实的异托邦?这个话题明天继续,试着挑战一下福柯老头子的“过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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